他用的米饭是前一天晚上煮好的,粒粒分明,口感极佳。
他把鸡肉和米饭混合在一起,继续翻炒,直到每一粒米饭都裹上了鸡肉的香味。
“好了,尝尝看。”陈乐乐把炒饭盛到碗里,递给贝贝。
贝贝接过碗,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哇,这味道,真是太棒了!”
陈乐乐笑了笑,“你觉得这炒饭能吸引顾客吗?”
贝贝点了点头,“绝对能!不过,你得想个好名字。”
陈乐乐想了想,“就叫‘老母鸡炒饭’吧,简单直接。”
陈乐乐的“老母鸡炒饭”很快就成了小巷里的招牌。
而来的不仅仅是寻找美食的食客,还有那些对陈乐乐的故事感兴趣的人。
一天,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子走进店里,她看着陈乐乐,
眼神里满是好奇,“你就是那个用老母鸡炒饭的陈乐乐吗?”
陈乐乐点了点头,“是的,我是。”
女子笑了笑,“我听说你的炒饭很特别,所以我专程来看看。”
陈乐乐笑着回答,“谢谢你的夸奖,尝尝看吧,如果满意,希望你能帮我宣传宣传。”
女子接过陈乐乐递来的碗,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
然后她的眼神里满是惊喜,“这个味道,真的很特别,我喜欢!”
陈乐乐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女子放下碗,看着陈乐乐,“你知道吗,你的炒饭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
陈乐乐有些惊讶,“真的吗?我很高兴我的炒饭能带给你这样的回忆。”
女子点了点头,“是的,我小时候,母亲总是用老母鸡给我做炒饭,那个味道,我一直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