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梦蝶要表演的节目名叫《高山流水》,排在最后一场。
司徒宝目光落在节目单上,眼中陡然一亮。
“呵呵,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今晚你可有眼福了!”
“眼福?什么眼福?”
“你难道没看见,梦蝶今晚也要表演节目吗?”
秦牧故作疑惑道:“梦蝶是谁?”
“连梦蝶你都不知道?”司徒宝先是有些惊讶,但随即又摇头失笑。
“抱歉,我差点忘了,你天天待在家里,不知道也很正常!”
说着,他开口介绍道:“这梦蝶,乃是前朝郡主,不仅美若天仙,能歌善舞,这琴技更是一绝!
她如今可是教坊司的头牌,一个月只表演一次节目,而且时间还不固定!
在座绝大部分人,为了不错过她的表演,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守着!”
秦牧好奇道:“那你为什么不讨她开心,要去讨欢欢开心?”
司徒宝摇头失笑:“这就是所谓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而且,梦蝶眼光挑剔,连皇子都无法打动她,更何况是我?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秦牧暗自诧异:“妖妖,司徒宝说的可是真的?”
“是真的!”
“既然连皇子都无法打动她,她又怎会成为裴轩的红颜知己?”
“因为裴轩通晓音律,又写得一手好词,所以梦蝶才会对他青眼相看!”
“原来如此!”
秦牧眼中闪过一抹了然。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就能打动梦蝶。
那未免也太简单了!
他前世也是个音乐爱好者,精通音律,会使乐器。
再加上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曲库傍身。
一万个裴轩加起来,也比不过他!
想要拿下梦蝶,想来应该不会太过困难!
很快,歌舞表演,开始了。
第一个节目表演完毕。
在场众人便开始写诗作词,送给台上的歌伎。
还有一些人,则不停向舞台上丢银票,豪掷千金!
还不等秦牧询问,司徒宝便笑着解释道:
“他们这是在讨歌伎开心,要是运气好,就能单独与歌伎见面,听歌伎唱唱歌,跳跳舞。要是能打动歌伎的芳心,两人还能深入浅出地聊聊人生!”
秦牧笑着打趣道:“看来这地儿,你之前没少来啊?”
“我来,那都是为了欢欢!”
说到欢欢,他脸上忽然又露出担忧之色:“之前让我颜面扫地的人,可不好对付,你有把握吗?”
“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我说帮你找回面子,就一定帮你找回面子!”秦牧淡然一笑。
有孔子、庄子、孟子、鬼谷子……
诗仙、诗圣、诗魔、诗鬼……
唐宋八大家、建安七子、初唐四杰等一众文坛大佬,为他撑腰。
他在文学一道的造诣上,完全可以吊打在座任何一个人!
有了秦牧的保证,天宝也放心了不少。
表演到第六场,欢欢登上舞台。
她身着红裙,脸庞清丽,水汪汪的眸子,如同露珠般晶莹剔透。
倒也算得上是一位上等姿色的小美人!
司徒宝激动地站起身来,掀开幕帘,扶着围栏,直接放声大喊:“欢欢!宝哥哥又来看你了!”
欢欢瞟了司徒宝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随即便随着乐声开始翩翩起舞。
她长袖飞舞,踩地下腰,撑地倒立,身俯地面。
体如游龙,袖如素虞,舞姿轻盈飘逸、柔美婉约。
煞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