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伊薇琳谈过吃与杀的话题。
在自然规则里,生物为了活下去而进行的猎食行为拥有天然的正当性。没人会觉得一只狼杀死一只兔子是暴行,人吃掉牲畜不过是这个行为的另一个版本。
那么,
为了吃而杀与为了活而杀,前者和后者,哪个的正当性更高?和生死直接挂钩的后者似乎拥有更高的正当性。
如此,
在面临不得不杀人的情形,在面临杀死别人就能活下去的情形,该做什么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为了活下去。
这个说法成了诸多暴行的合理借口。然而,在选项本身存在错误的情况下,所谓的结论并没有意义。
为了吃而杀死森林的魔兽,与为了活而杀死无辜的人。当人们削去那些不能削去的修饰,也就削去了真正重要的东西。
言语的简化将人类和野兽同质为生物,并赋予两者相同的价值。接着将行动和结相连,制造生与死的二选一问题。
如此种种,
犯罪本身就成了另一幅样子。
多数杀人者不会进行如此细致的事前反思,他们更聪明,应该说,他们更麻木。他们让过程变得不证自明,变得不需要思考,他们拥有简洁明快的结论:
杀了他,我才能活下去。
火堆边的男人或许就是这类人……
德行有失的人更“该死”,这是多数人的观念。一个犯和一个无辜市民,在必须杀一个的情况下,前者的死亡率大概是9999。
看着燃烧的火焰,他开始想象火堆里的死者拥有怎样的过去。
他或许是个赌鬼,缺乏自我管控能力的赌鬼。
房间又破又乱,丢满垃圾,桌子上堆着斗兽祭各个庄口售卖的杂志。这次又压了一大笔钱,全没中。
手上有很深的戒痕。
他结过婚,或许还有个孩子。欠了赌场一大笔钱,为了抵债,不得不卖掉原先的房子和戒指。
他抢走妻子的戒指,逼着妻子去卖春,受不了的妻子回了乡下。桌上有一张被撕烂的离婚申请书,他没有填。
想离婚,10万!只要给我10万,我马上签字。
这样胁迫可怜的妻子。
在妻子回乡下后,他依旧沉浸在一夜暴富的美梦中,徘徊于各个赌场,偶尔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维持赌资。
1年前,他遇见一个怪人,让他监视一个叫伊薇琳的少女,只要每星期写一封报告信就能获得丰厚的报酬。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报酬不少,但他用得更快。看到少女的样子,他动了贪念,或许可以绑架她,那样就能得到更多钱……
真是罪有应得的家伙
这是恶劣的版本,也有善良的版本。
那或许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妻子在乡下生了重病,为了赚钱,他从乡下来了忻都,接了很多工作。那间房子有点破,所以租金很便宜。因为工作太多,连收拾的时间都没有。
儿子的生日快到了,硬脂魔兽的价格有点高,可是那小子很喜欢魔兽,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一定会被同学嘲笑。他不希望儿子因家庭原因而觉得低人一等。可他实在太穷了,连结婚的戒指都卖了。
这时,他看到各个庄口的杂志。只有忻都才会有这么多版本,每本杂志绘制的魔兽都很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