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睁眼,他竟还在街上,只是身上多了床旧被子。
抓住了采花贼,救了被绑架的妇人一命,在他的想法中,稍微有那么一丝良知的人,起码也会给他一个住处。
钱逍起身,试着运转下内功,发现经脉中的内息十不存一,他又检查了下身体,发现之前打斗中多出的细小的伤口,一直没有经过处理,现在已经有了发炎感染的迹象。
“妈的,老子莫不是救了个狼心狗肺之人?”
身后的客栈中,一个有些伙计打扮的人走了出来。
那伙计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问:“初出江湖,什么都不知道,就学着别人行侠仗义?”
闻言,钱逍眉头微皱,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这客栈的伙计一副普普通通的模样,并不像是个坏人。
“兄弟有话直说。”
那伙计笑了笑,扔出几个铜钱,从台子上拿了壶酒出来,在他身边坐下道:“连那妇人是谁都不知道,就傻乎乎的出手相救?就连我这个客栈伙计,都知道江湖险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一定会换来感激,但一定会埋下仇怨。你在这儿睡得安稳,却不知道这短短两个时辰,先后就有两波人想要杀你,若不是掌柜的会些武功,客栈门口发生命案又容易影响生意,你怕是连睁眼的机会都没有。”
钱逍心里猛的一惊。
他重生到现在,自认没有做过什么恶事,平日里最大的矛盾,也不过是和同门师兄弟有些摩擦,谁料今日救人一命,竟然反而惹下了杀身之祸,心里怎么也没想通。
喝了口酒,钱逍才问:“那妇人是谁?”
伙计很随意的靠在门柱上:“城北刘家的大夫人。”
钱逍又问:“谁想杀我?”
伙计摆了摆手,道:“这我可不知道!”
虽然没从伙计口中得到具体的答案,但钱逍心里已经有数,无非是对方在柔远镇势力太大,伙计害怕惹祸上身罢了。他当即也不再追问,举起酒碗道:“既然如此,那就只管喝酒!”
两人坐在门口,一人一碗,没一会功夫就将一壶酒喝了个干净。
临别之际,那伙计压低声音,道:“客栈后院的马棚中,有一匹快马和一把长剑,你拿到兵器后,立刻往北面跑,出了柔远县,再想办法绕路离开。记住了,不管什么理由,千万不要停留,离开柔远镇后,也不要靠近附近的官道。我年轻时,也梦想过像你这般,一人一剑行走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奈何天赋太差,没有宗门愿意收留。今日与你相遇,又一起喝酒,也算是圆了当年的梦想。你惹上了不该惹的人,我本不该与你交谈,但终究还是没法眼睁睁看着你死,只希望这番举动,不会为我招来横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