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黄金的话,这个我这能找到人,我老叔,在关东那边有金店!”
听到刘霄如此说,赵乾三人也信了几分。
等听到刘霄说出手黄金的问题,一旁没怎么开口的阿和,忽然插嘴道。
“有熟人最好,可以的话,明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你们给我一个信!”
刘霄没想到,阿强还有开金店的亲戚,这一下子省了不少事。
和赵乾三人商量了一下细节之后,刘霄就率先离开回家。
至于赵乾三人是否有心情再回串店吃吃喝喝,这个就不归刘霄操心了。
回家之后,刘霄将因为不用写作业,好几天没背的双肩包找出来,然后在自己藏黄金的地方,取出来十多公斤的黄金,装到双肩包中。
因为手里有大量的黄金,为了到出售的时候,取起来方便,刘霄特意买了一个小电子秤。
第二天,早上刘霄照常上课,临近中午的时候,收到阿强的信息,已经搞定了,末了,还给刘霄留了一个地址,是他老叔的金店。
中午放学,刘霄背着双肩包出校门,直接打车过去。
阿强的老叔,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地中海男人,啤酒肚足足有怀胎六七个月的规模。
因为提前打好招呼,阿强的老叔也没多问,先验了成色,然后报价上称。
刘霄拿来的黄金,刚好十公斤多一点,阿强老叔给的价格很低,一百一十五一克,这次交易,刘霄足足有一百二十万入账。
双方商量一下,去到工行银行打款。
刘霄这次是拿着银行卡来的,银行卡的持有人是他的父亲刘大柱。
不过他不怎么担心,零八年这个时候,还不流行短信账单,起码刘霄知道,他父亲这张卡没有短信业务。
至于黄金的价格,要比刘霄父亲出售的价格低不少,这不是因为纯度的原因。
而是因为,刘霄一次出手的量太大,一般人根本不敢接。
还有就是一个常识,做买卖,最好别和亲戚熟人做,有些人,专坑熟人。
奈何,刘霄这边门路少,被坑了,也只能低头认了。
黄金交易的速度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刘霄手中的银行卡里,就有了一百二十多万。
之后,刘霄就带着赵乾三人,找到一家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很多东西,口头约定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只有把所有的合同完善,这才行。
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刘霄和赵乾三人,还算不上亲兄弟。
合同是按刘霄的想法来写的,首先开酒吧的钱,由刘霄全部承担,赵乾三人负责管理,刘霄占百分之八十股份,赵乾百分之八,阿强和阿和各占百分之五。
其次,开酒吧的房产,由刘霄全款购买,房产所有权归刘霄。
酒吧经营的时候,需要按照租赁模式,每个月付租金给刘霄。
也就是说,酒吧是三个人的,房子是刘霄一个人的。
剩下的,就是一些细碎的事情,经过律师所专业律师的提议,刘霄和赵乾三人商量决定加上或者不加上。
因为刘霄的年纪还不足十六岁,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最后还需要刘霄拿的家里,让他父亲刘大柱签一份追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