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第不备,杀对方一个出乎意料措手不及,自然就能大获全胜。
一战下来,他们击杀了九成五的敌人,甚至追到了另一个大营的附近。
双方的距离,只有数百米之远,一个冲锋就能到达的距离。
这是一种挑衅和侮辱。
王烛似乎在说:你们天狼军不是在找我,想围剿我吗?看,我又阵斩你们六百人了,还是在你们大军旁边,追到了你们营地,当着你们的面斩杀天狼军!
这种狂傲的侮辱,恐怕没有人能够压住火气。
一声暴喝,从不远处的天狼大军营地传来。
之前的杀伐声,已经让对方有所准备,一千五百人中已经有小半迅速装备完好、组合成军。
“来将何人!可敢报上名来!”
陈参天身着白色甲胄手持丈长大戟,三寸长的胡子气到飘飞。
他陈参天为将以来,向来是主动攻伐大周的边关城池,令敌人闻风丧胆。
何曾有过今天的耻辱,被人当面斩杀袍泽,犹如戏猫的老鼠。
王烛大笑,自信地环顾身后的弟兄一番,随后高声道:“爷爷战你天狼军,向来是战无不胜,而今已近染血三千,你却连爷爷的大名都不知道!这要是死后到了阎王爷哪里,阎王爷问你怎么死的的死于谁手,却一问三不知,岂不是死不瞑目?”
他挑衅的言语让陈参天火冒三丈,见自己的兵马已经整理完毕,可以整军进发杀敌了。
便是朗声道:“不过鼠辈,何足挂齿尔!受死吧!”
说罢,便是一戟劈出,一道火红的的光芒刺出数丈,将王烛吓了一跳。
可除了好看以外,半点杀伤力都没有。
王烛无言,还以为你一戟激发气罡,能纵横百丈,和那白象将军一样有破城之威呢。
结果就是个全军出发的号令?
真是银枪蜡头。
他抽出一把普通的朴刀,全身筋骨肌肉运转,奋力之中掷了出去。
一刀如炮,横跨数百米后还有着可怕的速度,直接洞穿炸裂十几人的身躯,才力竭而停。
“将军?我看就是个废物!”王烛大笑一声,带着人马策马离开。
身后的陈参天火冒三丈,大吼道:“统帅有命,定要击杀这支敌军,杀敌者大赏,给我追!”
今日不管是于公于私,他都要将那嚣张的年轻人斩于马下,全歼所属,再把那人的头颅放置在京观的最上面!
随后,他发出了发现敌人的烟火,带领大队人马向王烛冲杀而去。
而今的拒狼城边关,都已经是天狼军的纵横之地,根本没有大股的敌人,这恐怕就是最后的散兵游勇了吧?
小小星火,自己定要灭之。
星光下大地震颤,寒风中双方军卒热血沸腾,在复杂的地形中一追一逃。
远远地身后,还有着一队天狼大军,在追逐支援而来,只是相隔距离有些远了。
这一追,就是刻钟有余。
直到王烛借着望气之术,看见了山谷两侧的大队人马,正是黄雪希的两千多精锐。
策马过了山谷,等待敌军入谷以后,王烛领军在出谷口停了下来,直面陈参天的军队。
这场狩猎游戏,已经到了收紧口袋的时候,入瓮的猎物可以开始收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