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三章 既遂还是未遂?(2 / 2)律政大法师首页

“是...是啊。”小专员感觉自己好像说错了,不由地有点紧张,毕竟自己面前的可是一位法律“大佬”。

“那我们举个例子吧,还是戒指案。一个小偷在金店偷了个金戒指,走到一半被店员发现了,赶紧夺路而逃!小偷前面跑,店员后面追,结果小偷跑得太快被香蕉皮滑了一跤,金戒指掉到下水道了,被下水道冲走了。小偷是不是也没拿到金戒指啊?”许士元问。

“嗯,没拿到。”小专员点点头。

“那你觉得,如果你是法官,你定这个小偷盗窃未遂,你的良心会不会痛啊?”许士元笑着问。

“会...会吧!”

“那不就结了,一般人都觉得不能定未遂,一定要定既遂吧?这个案子也一样,就算隔壁老王没拿到戒指也是成立盗窃罪的既遂的。”许士元说道。

“可是,可是...小偷是把金戒指偷出去了,老王偷的戒指还是在白霜家里啊?那也是既遂吗?”小专员还是有点不明白。

许士元也是很喜欢这种爱学习的少年,耐下性子解释道:“那我要和你普及一下现在盗窃罪的既未遂标准了,现在我国采取的是行为人实际控制说,还有一种是被害人失去控制说。其实二者区别不大,所谓行为人控制说,就是说行为人或者说小偷,要对被盗物品建立新的占有关系就是盗窃的既遂。被害人失去控制说则是注重被害人,简单说就是被害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那么就认为行为人建立了新的占有关系,那就形成既遂。”

“那你觉得,我把你的戒指放在你家抽水马桶的水箱里,你能找到吗?是不是一般人都找不到啊?”许士元问狸花猫小专员。

“是,至少我找不到。”小专员回答地很认真。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你,也就是被害人已经失去对物品的占有?那就认定行为人建立了新的占有关系了,所以从这个标准上来看,这也是成立既遂的。就是说,无论从法理和情理上讲,老王的行为如果真如白霜所述,那他铁定构成盗窃的既遂。”许士元最后解释了自己的观点。

“哦,那他这个是不是要判很多年啊?”

“鸽子蛋大小的钻戒.....如果她老公买的不是假货的话,那应该是十年起步了。现在严打期间,死刑也不是不可能,当然了,也要看主观心态,认错态度,有无前科等等方面的,案件基本没调查呢,不可能这么早下结论的。”许士元解释道。

想了想,许士元决定给小狸花猫布置个作业:“这样吧,我给你布置个作业,还是和盗窃相关的,下次来了我问你答吧。我呢,很有钱,住着三层的别墅,雇了两个保姆,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卫生。打扫卫生的保姆在打扫我的书房的时候,把我桌面上价值30万的金镶玉镇纸给偷走了,就放在她房间里的抽屉里,也没锁。”

顿了顿,许士元接着说:“我看到镇纸没了,第一时间想到可能是保姆偷走了。于是就去她的房间搜寻一番,拉开第一个抽屉就找到了,那问请问保姆是盗窃的既遂还是未遂呢?下次见面告诉我答案好了。”不顾小狸花猫的客套挽留,说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要不然赶不上地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