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替身使者是会互相吸引的(1 / 2)恶魔猎人的奇妙冒险首页

称呼尼禄为“托尼雷德格雷夫”的光头男人看来应该是领头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皮衣皮裤,带着一个红色的蛤蟆镜,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

这个光头男人摘下了红色蛤蟆镜,露出了自己的真容,轻轻将蛤蟆镜插在胸前的口袋上,然后在尼禄震惊的目光中微笑着开口说出了让他更加震惊的话。

“在下东尼小木,听闻阁下具有神秘莫测的力量。”

“今日,在下正是为此而来,特邀阁下加入大人麾下的。”

“可能你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大人有着天神般的美貌。”

“更胜于百兽之王的强壮肉体。”

“神秘莫测的强大力量。”

“不可估量的财富。”

“无与伦比的智慧。”

“无穷无尽的生命。”

“仁慈宽容的大人甚至可以与你分享这一切!”

“?他现在就关注到卖鱼强一家,并且派人去监视了?这怎么可能?!”

“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对我说出这样招揽的话,而是直接下杀手了。”

“而且,他刚才说的那个名字是托尼雷德格雷夫,而不是尼禄斯巴达,也就是说,他是从那个有活力的社会组织里了解到我的。”

“果然,替身使者是会互相吸引的吗?”

“明明第一次得到替身,第一次使用替身能力人前显圣,这两件愉悦的事情交织在了一起。而这两份愉悦,又会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愉悦。我本应该获得了这种如梦一般的欢乐时光才对。可是,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不过这样也好,这就意味着,卖鱼强一家现在应该还安全。”

“可是这个东尼小木的长相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周董在世界是霓虹人?不对,这不是周董,应该是霓虹的爱情动作巨星东尼大木。”

一连串想法瞬间从尼禄的脑海中掠过。

任务在身,尼禄当然不可能同意这位东尼小木的邀请的。

不过即使没有任务,在“替身使者是会互相吸引”的这一宿命下,尼禄认为以自己的性格,只要与他相遇,必定只有一个能活下来。

俗话说得好,有三好,长得好,死得好,儿子好,作为一名屌爷的粉丝,他的长相和儿子尼禄都没法插手,也就只好在“死得好”这方面助他一臂之力了。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将这两个的手下直接杀掉吗?还是再看看他们的表现?

至于他们是怎么找到自己的,暂时还不重要。毕竟,“托尼雷德格雷夫”这个名字,自己只在有活力的社会组织那里使用过,如果对方没有占卜或者类似隐者之紫那样搜寻情报的能力的话。

尼禄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默默打量起了出现在眼前的两人。

两人成一前一后。除了与他搭话的那位爱情动作巨星外,另外一个穿着一身黑西装,和普通黑帮成员没什么区别,但却已经将手放在腰间,里面肯定藏着什么东西。

不对,不能大意,替身使者的能力千奇百怪,面前这个爱情动作巨星又是在原著里没有出现过的,鬼知道他的替身能力是什么?万一阴沟里翻船那就搞笑了。

那就好好玩一玩吧。首先,先试探一下。

“哦?!?那是谁?我又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

尼禄装作自己根本不认识的样子。

“你会相信的……因为……”

东尼小木左手一抬,身后的小弟便直接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尼禄。

“我有这个。”

“好的,需要我怎么做?”

难道这两人不是替身使者?

尼禄“乖乖”地举起了双手抱头,然后低垂着头,让东尼小木两人看不清他的表情。然后,他的脸上浮现出愉悦颜艺的笑容。

因吹斯听,让我看看你都有什么本事吧。在世界,当然是要使用替身来战斗。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拿枪对着我,看来,你已经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了。

此时尼禄将自己完全当做一个普通人,不对,是一个拥有近距离力量型替身的普通替身使者。

除非对方的能力太强,否则他不打算使用永不放弃以外的力量。

“这就对了。”

东尼小木站在原地拍了拍手,重新戴上蛤蟆镜。身后举着枪的小弟则慢慢向尼禄靠近,枪口几乎没有一点抖动。

哦豁,这个小弟素质这么高的吗?不过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场闹剧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

再近一点、再近一点……

普通替身使者尼禄默默地计算着距离。

“差不多了,就是现在!”

虽然东尼小木这家伙离他距离比较远,但是看起来这家伙根本没有出手的意思,那还不如自己的先试探一下。

“啊!大人!”

尼禄抬头假装被什么惊吓到了,实际也不指望能让这个训练有素的枪手转过头去,但只要有一瞬间的分神就已经足够了此时尼禄完全将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替身使者。

湛蓝的双眸染成猩红,永不放弃的虚影瞬间从尼禄的身后浮现。

“花!”

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强大力量直接施加在了毫无防备的小弟下颔上,伴随着一道清晰的骨折声音,可怜的小弟被口吐芬芳的永不放弃以及上勾拳直接锤飞了出去。

只要他还是人类,这一下足够他好好在医院躺上一段时间了。

原本还优哉游哉的东尼小木瞬间脸色大变。

“你居然是替身使者?!”

“哦?!拥有这种力量的人被称作替身使者吗?”

尼禄脸上的惊讶一点都没有作伪,他可是记得很清楚,“替身”和“替身使者”这两个概念可是乔瑟夫乔斯达那个老流氓提出来的,怎么这边的人也是这么命名的?还是说,就是这么巧,两人的想法竟然惊人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