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搏交兵,陆修步兵第三屯和步兵第四屯的区别顿时显现了出来。
长枪步兵在单兵能力上明显比较差,每次攻击都是以伍为单位出枪,在以伍长为核心,组成了一个小枪阵,对敌发起集群攻击,一个鲜卑骑兵可能同时要面对左右四五根长枪的刺击,很少有人连人带马被攒刺了四五下还能有命在。但是相应的,攻击效率也不高,四十人一排,一次攻击也不过杀死五六个敌军,不过因为训练有素,阵型十分稳固,倒下的敌军又迟滞了己方的冲击速度,因而几次杀伤下来,正面的敌军已经很薄弱。
而侧翼的步军则完全相反,这些身披重甲手拿重武器的老兵动作极为灵活,被分散了的敌骑在相对广阔的地面上必须保持正面面对这些步兵,显得很是吃力,短距离交战没有人敢于放下马刀去取背上的弓箭----那是找死,特别是面对这些进攻精神极为强悍的突阵兵,只要稍有空隙,他们便会闪到自己的侧面将手中的武器砍过来。
虽然很少有配合和阵型,但是这些突阵兵的战力极为强悍,手中的长兵器面对速度降下来的骑兵丝毫不惧,长戟一挥一个骑兵便被勾下马来,斩马刀一砍,连人代马都能砍成两段!
在这些历经多次战事,战力甚至能到五阶精锐的重甲兵看来,也就三阶的鲜卑骑兵战力实在不够。
鲜卑族的六百骑兵主力冲上来的时候,前锋已经陷入混战。重甲长枪兵、重甲突阵兵、轻骑兵三方混杂在一起,人喊马嘶,刀光矛影,不时有朵朵血花溅出,打湿了山谷间的黄土绿草。在高肃观命令在骑兵小校吹响号角召唤主力部队参战的时候,连高肃观自己都清楚,这绝对不是他的主力参战的时机。但是没有办法,若不全军押上,赌上一把,他的先锋二百骑就得都交待在这了。
骑兵的优势在于速度,在于机动的空间和箭矢的杀伤射程。若是在平原开阔地带交战,己方的主力骑兵可以绕过敌军两翼从侧面甚至后方对敌军发动进攻,迫使敌军各自为战,即便敌军近战勇悍,也可以凭借马力以来回奔袭漫射的形式消耗敌军兵力。可是如今,在这个狭窄的山谷内,骑兵的机动优势虽然不至于完全丧失,但要想迂回漫射,却是绝无可能,不击退正面之敌,己方主力根本无法向敌后突进。
直到此刻,高肃观才隐隐意识到,敌人之所以选定此地作为战场等候自己,看中的便是这块山谷说宽不宽说窄不窄的有利地形。
敌军列阵在山谷西侧,正面虽然仅仅只有三四百步的宽度,但是山谷向西呈收束状,越来越窄,不利骑兵抄袭,却利于敌军军力部署调动,作为主动进攻的己方,很难贴着两旁的山谷绕过正面敌军。在想到这一点的时候高肃观不禁有些心悸地回头看了看东面,那里的地形也是如此。若是己方不利被迫退兵,骑兵的机动优势同样不利发挥。
敌军只有一百名名骑兵,应该不敢拿出来和自己硬拼吧。
此刻动用主力,虽然明知是添油战术,高肃观还是不得不为之。两百骑兵组成的前锋阵线,在敌军三百步兵的杀伤打击下已经快要撑不住了,主力若是再不上前。只怕前锋就要彻底崩溃了。一旦崩溃,万一撤退极有可能波动到中军,自己只怕还未交战就被裹挟着撤退,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