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老板眼里,我算是个好员工,但绝算不上一个品性没问题的人。因为他始终觉得,我都快要三十的人了,竟然没有一点想要往上走的欲望。
这也不怪他,我平时所表现的样子,也只能让他那样评价我。
也许有一天,我会开着豪车从宠物店离开,那时他会大吃一惊。当然,这种装逼的事情,我并不屑于去做。
下午四点我就提前离开了宠物店,因为我要去买花。
我逐渐有了养花的习惯,这似乎是在景瑞去世后,我才不知不觉养成的。我总觉得,如果有花在身边,我就能看到景瑞那张永远面带微笑的脸。
我背着吉他,先是打车去了花市,转了很久,我被一盆小雏菊吸引住了,我站在面前仔细看着。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小雏菊是这样唯美,在此前,我统称它们为菊花。
“先生,您买花是送朋友还是送恋人呢?”卖花的店员热情的问我。
我愣了愣,回道:“自己养。”
“那我推荐你买一盆回去,如果只是买几株小雏菊在家里的花瓶里,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美了。”
我点头,当即付了一盆的花钱。
抱着那盆花,背后背着吉他,让我走路很不方便,走了一段路都没能看到哪里有出租车。我只好找了路边长椅坐下,把花放在一边,点了一支香烟,稍作休息。
到台北,也不是没有好处。我的胃病养好了,这大多归功于张老爷子,他总会给我熬一些养胃的粥,这便是我通常的晚饭。再一个就是,我不喝酒了,胃自然而然,好了起来。
一支烟的时间,让我想了很多,大多是来台北这一年多里发生的事。
其实回想起来,真的很苍白,除了偶尔能跟阿远在一起时感到温暖,其余大多时间里,我都是在发呆。
我想家了,我想回天安,回咸城,去看看一年多都没有见过的奶奶。想坐在景瑞的墓碑前,和他一起抽一支烟,因为我离开大陆,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他们。
当然,最想的还是回到那个有林夕味道的房子里,那是我现在唯一一个能感受到林夕被我拥抱过的地方。
不过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家里一定也没有了林夕的味道,只有灰尘沉淀的味道,冷清、孤独....。
抽完烟,我也终于等到了一辆出租车。
把吉他和小雏菊放回家后,我就带着小武出门吃饭了。
这是我来台北最爱吃的一家面馆,因为只有这儿,我能吃到有家味道的面,这个面馆的老板也是陕西人,方言口味儿特别重,最特别的是他很爱说台北话,以至于说出的台北话带着陕西腔。
“老板,来大碗的,老样子。”我道。
“好哩!”
因为和老板已经比较熟悉了,所以把小武带进来他也没有介意,小武依然是慵懒地窝在我的脚边,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