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万之于我,充满吸引力。但只要跟那个老太婆有关,我只会毫不犹豫地舍弃。
我万分明确自己对她的仇恨,说不出为什么,葬礼那天,我还是出现了。我躲在外面的走廊,戴顶帽子不算,还打了把黑伞。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无数次我问自己!
我对自己很失望!
别人伤害我,难道伤害过了就算完,难道一个坏人变老就自动获得谅解?
我的伤痕呢?谁来负责?
我的情绪荡入了谷底,似乎无望再起来。
人间不值得……
我何必苦苦支撑……
就在我放任自我随波逐流,任由一个甲方女强人拉拢时,在一个商场,不期然面对面与她撞上了。
在她那麋鹿一般的注视下,我倏忽体会到久违的羞耻。
哼,这是她惹出来的事端,自然,解决的时候有必要拉上她。
我当然知道偷拍偷工减料的建筑现场被抓,会面临什么下场。但是,我还是怀着恶作剧的隐秘快感,哄她一起去。
一副好皮囊的好处在于,你都不需要太费力,就能轻易将戏演绎到位。
站在施工中的58米无挡风玻璃的楼顶,我一边跟女强人的看家狗周旋,一边摇摆在两种可能中。一种是硬撑到被捉,一种是跳下去,从此解脱。
当我……既然是剖析自我,不妨坦诚得彻底些……当我伸手将她揽在怀里,她的惊恐,她的颤栗,立刻传导到我的身上。
她瑟瑟发抖地附在我的身体一侧,我的大脑,按照日常习惯,正有条不紊得出她处在害怕、恐惧的状态,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精神力,突然觉醒了。
心跳十分有力,头脑变得异常冷静,身体,也史无前例地充满力量。
这种恍若新生的感觉,着实让我惊喜!
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余生可以用这种状态活下去,我愿意奉上一半的寿命!如果秘钥是身边的这个女人,我愿意不计代价拿下她!
安全无虞从工地走出来,女强人自此不是我的问题。
我感兴趣的是,小羔羊能给予我多少活力。
就在这段时间,我知道了小羔羊舍弃小白的原因。原来她心有所属!
这更有趣了。
多年不见的斗志,重新被点燃。
我喜欢这种充满活力的日子。我不怕困难,不畏辛苦。我最怕的,是内心荒凉。每天睁开眼,被迫接受灵魂拷问: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活着?
镣铐天才获得了他的爱情,江森与他的秘书关系稳定,国家展馆的大项目到手了,连去年刚毕业的饭粒儿都有了自己操刀的项目。行业复苏,信心重振,事情朝美好的方向发展。
我脑中紧绷多年的、连心理医生也无计可施的弦,终于有放松迹象。
有一天,记得是一个没有出差也没有出图任务的周六,从不懒床的我懒洋洋躺在床上,心血来潮,想出一个录制她的视频合集的主意。
我扒出当初自动转存下来的监控视频,但凡有她的,哪怕是一闪而过的2秒镜头,也精心剪辑下来。
我是多么的快乐,像是时间倒流,我重新回到初恋的时光。
思绪转到“初恋”,我陡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我会对小羔羊情有独钟。原来,她竟然是像我的初恋的。于尘封的记忆中扒出初恋,我且甜蜜且忧伤。
去日不可追。
来日犹可珍。
从早晨穿着睡袍,到中午从外卖小哥手里接过外卖,一整天,我都泡在电脑前,直到,直到一个镜头,突兀地传入我的眼帘。
监控视频里,粗壮的胖大婶掐着她的脖子,用力地把她撞到了墙上。
我的血,陡然凝固,热咖啡浇到了我的身上,也没有感觉。
我眼睁睁地看着胖大婶甩荡着她,看着胖大婶鼓着腮帮子在说着什么,而我什么都听不见,我看到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小嘴却咬得紧紧的……很快,胖大婶蛮横地拖走了她,我的心,也随之空了一片。
胖大婶是有精神障碍的。
录用她之前我就一清二楚。
我就是为了给老太婆找堵,才录用的胖大婶。
她发作起来不计后果,她的家人是告诉过我并签过免责书的。我万万没想到,老太婆乖觉地躲过了我安置的这个劫难,最终为此受伤的,却是给予我活力、赋予我新生的她……
活作孽啊!
等我从悔恨与自责中恢复意识,四周静悄悄,天已经黑透。
我苟延残喘,一想到她被撞到墙上的模样就心如刀绞。但是,我需要活到周一,就算是以死谢罪,也当是在见到她并说出道歉之后。
周一,我顶着熊猫眼去公司。打电话,把她叫到我的办公室。
她站在我面前,像株生机勃勃的小白杨。一如印象,恬静而美好。
胖大婶有关的噩梦,反倒像是我的臆想。我看着她,企图看出掩盖伤痕的痕迹。我很擅长掩盖,因此,也擅长揭露掩盖。
我看得很仔细。我甚至能看出小白事过多年仍旧未充分痊愈的伤疤。可是,我看不出她的。
她从梦魇中痊愈了。
瞧,她笑得又甜又从容。
我仓促地拿不相关的事情搪塞过我找她的原因。道歉的话,必然是说不出口了。因为,在温润沉静的她的面前,迟来的道歉的话,显得多么没来由。
我陷入了谜团。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快从噩梦中恢复。倒推来算,我发现胖大婶的造次与胖大婶的造次之间,不过是隔了一个半月。
这一个半月里,发生了什么事?
马上,我在内街口看到了答案。
是一个每当目光扫向她就眼睛骤然发亮的年轻男子。
我的注意力全然被他看她的目光吸引,完全移不开。直到今日,我仍旧忆不出他的长相,只是万分清晰地记住他的目光。
一个人,该有多爱另一个人,才能做到每每捕捉她的身影,就不由目光发亮?!
我想起我的初恋,想起那些紧张到呼吸受阻、话不成句的青涩日子。
可惜,我已经用最烂的滥情的方式,永远遗失了我的初恋。
而如今,我也必然得不到她。
我拿什么跟爱她的男子竞争呢?我所谓的爱上她,不过是想借着她,救赎我自己而已。
日子再一次失去了色彩。
再度失去色彩的日子,比以前更难熬。
她说她想离职。
升职、加薪,哪怕是上海户口,都不能挽留她。可见那个男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日子越发煎熬,以至于,每一个梦醒时分,我都会下意识地摸一下我的脸。我想知道,那张掩盖暗黑、怯懦与自私的皮囊还在不在……
在我举步维艰,行将崩溃之际,忽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上。
一切都冥冥中自有安排,一定是吧?
从不接不在通讯录上的陌生电话的我,莫名接起了电话。
一个久违的,即使久违也永生不会忘记的声音,赫然响在耳边。
初恋!
接下来的剧情,犹如美国大片。我们要于深夜去一个偏僻的别墅区解救人质!知道吗?当初至真至纯的初恋,她竟然干起了类似保镖的工作。而且,她说那是她的家族事业!
我被命运摆了一道啊。
我深陷自己的苦恼,号称一直在垂死挣扎,而那个笑出全世界最纯净的笑容的女孩,才是每天面对生死存亡。
看破这一点,自哀自怜大概不会再有胆量光顾我。
还记得吗。我说过,性从来不在我的考量范围内。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
当我全然把自己交付出去,任由她揭开我衬衣的纽扣,任由她打量我满身的丑陋疤痕时,她的眼泪,就是我的灵药。
是的。我是一个自小被虐待的儿童,长大的,只是身躯,直到我遇到生命中对的那个人。
ps:有一天,我会结婚,也会当一名父亲。
我可能会暴躁,在被惹毛的瞬间大吼大叫,但我敢用一半的寿命打赌,我绝对不会动小家伙一根毫毛。
最后的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话:活下去,救赎就在不远的前方!
作者的话:商伯年番外,是为了钦慕他的笑颜忘而写。选用第一人称,受悉尼米娜启发,感谢亲爱的凌霜微笑完本后仍投来月票,给了我最后的动力:诸位:我家的商伯年,顶着盛世容颜,内心一直很凄苦啊……好在,他坚持下来,遇到了他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