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就不进,不娶就不娶,打光棍就打光棍,反正断的是你老刘家的香火儿”刘政风甩门而去,带起来一阵风,吹在刘高德的脸上,这阵风似乎比寒冬腊月的寒风还要冰凉,不仅吹到了刘高德的脸上,而且吹到了他的心里。
“你这个龟儿,把你还是个人养的,说出来这种丧话?”刘高德愤怒的对着已经出去的儿子大吼道。
缓了好一会儿,刘高德那此起彼伏的呼吸才逐渐的平顺起来。
“政风妈,你一会儿过去给政风安顿一下地里的营生,我的腿昨晚摔了一跤动不了了,这十天半个月估计是干不了活儿,唉!这个龟儿”刘高德一边说,一边还在咒骂着他的儿子。刘高德的老婆听到刘高德的腿动不了了,一下子慌了神,赶紧揭开被子,只见刘高德一条腿盘着,另一条受伤的腿直直的放在炕上,肿的快要把裤子撑破,他找了个剪刀剪开裤腿,刘高德的膝盖里面充满了淤血,像是一个装满了血的气球,其他地方的肌肉也都肿的不轻,从膝盖肿到脚脖子,她轻轻地捏了捏,疼的刘高德“嘶”的一声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严重,你咋不早说?啊?现在咋办呀?”刘高德的老婆显然是有点不知所措,说话断断续续,却又语速极快。
“没事,就摔了一跤,休息几天就好了”
“怎么可能没事,你看肿成什么样子咧”
“屁事没有,死不了,你赶紧忙你的,我干不了活儿,这段时间你们娘俩就要受累了”刘高德还是摆出一副他平时那样的高傲和逞强。
“你确定没事?不行咱们到医务室看看”刘高德的老婆还是不放心,表现出了一个农村妇女该有的忐忑不安与胆小怕事。
“你赶紧去忙你的,过去给那龟儿说把盆里的玉米给牛喂上半盆,给驴喂上半盆,农忙了,生灵要吃好点,犁地把犁扶稳,赶驴的时候不要使劲儿用鞭子赶,山坡太陡,容易把驴累坏,咱们家的那些地,还得靠这俩个生灵往上种呢,再给那龟儿说,一天能种多少种多少,不要累着了,娃年龄还小”刘高德给老婆叮嘱着这些事情,说的不紧不慢,倒像是一个垂死的老人给后人交代遗言。
“顺便把抽屉里的土牛工(一种化石,在我的家乡人眼里,他们认为那是一种药材,涂在伤口处可以止痛消肿)拿来,涂上点,好的快”
他老婆照着他的旨意拿了药然后去给刘政风交代刘高德刚才说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勤劳朴实的妇女竟然眼中挂上了泪珠,刘高德刚才说的话触动了她的内心,她深深地发现了一向对儿子强势的刘高德是深爱着他的这个儿子的,也发现了这个伟大的父亲的用心良苦,只是他那宛如默不作声的大山一样的性格使他不愿意去表达这些东西,刘政风听了这些只是回答了“哦!”“哦!”几个字,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多少还是理解他爸的,毕竟拿不出来那么多钱,那是没办法的事,但他那和他爸一样的驴脾气使他不愿意在他爸面前妥协,只是可惜了他的秀儿,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他和她才能共享夫妻之实、鱼水之欢。
吃过早饭,刘政风倒是做了一件好事,他用斧头给他爸削了一根拐棍儿,然后又用小刀把棍儿表面刮的光滑呲溜的,自己不好意思当面给他爸,于是就嘱托他妈交给了刘高德,也算是他这个做儿子的对父亲那驴脾气的妥协,大致就是“对不起,您是我爹,你厉害,我认怂”的意思,然后刘政风自己赶着牛,扛着犁去了地里,之后刘高德的老婆给刘高德嘱托了家里的一番事情之后也急急忙忙的去追赶自己的儿子,家里的大片土地种子撒不进去,作为一个农民,谁也着急。
刘高德拄着拐棍,一瘸一拐的去喂了狗,喂了猪,晾晒了即将播种的种子,又抠了几个玉米喂了鸡,然后坐在在窑洞前晒着太阳,虽然有了这根他儿子孝敬的拐棍儿,但还是无法缓解那膝盖处传来的镇痛,他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尤其是昨晚摔倒的时候,那一声“闷响”,他觉得大概十有八九自己的膝盖骨是碎了,成年人的身体重,而且刘高德也年近半百,骨头脆,一下磕到那些石头上,很容易将骨头磕碎。他也打算去镇上的医务室的,但是又想到了他儿子的彩礼钱,自己的病情自己知道,不去也就是瘸一条腿,去了的话,肯定又得花不少钱,医院那地方,花钱如流水,即使他的儿子不和常秀儿结婚,他不用给常世才那两万块彩礼钱,但他的儿子终归是要娶媳妇的,自己的那一万多的积蓄还得留着给儿子娶媳妇呢。
此时他虽然很大程度上已经知道了自己那条腿的情况,但还是心存侥幸,就是摔了一跤,农村人谁还不会磕磕碰碰,他不断地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什么事,过几天就会好的。刘高德坐在板凳上晒着太阳,这个时间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了天空的正中央,他眯着眼,望着太阳,格外的舒服,但是他总觉得今天身边少了个什么东西,脑子里呼的一闪,才想起他刚才喂鸡的时候,好像没有见到那只经常在鸡群中横行霸道的大雄鸡,以前那只雄鸡在吃食的时候经常啄其他的鸡,竖着大红冠子,站在鸡群中十分的显眼,但是今天怎么也没见到,鸡群中少了这么一只标志性的雄鸡,刘高德自然发现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甚至是村子里其他的人,打小就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每天看的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那山坡,那街巷,隔壁邻居喂了十多年的老叫驴,水井旁边那棵歪脖子大柳树,潜意识里已经适应了这种及其缓慢的生活节奏,每当一个已经适应了的物件老去,消失,然后又要花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没有这些东西的时光,与此同时再去适应新的物件,这个过程极慢,当然生活在黄土地上的这些人也适应了这种慢,这种拥有和失去的慢,反正就是日复一日的做着几乎一样的事情。于是刘高德去鸡窝里查看了一番,才发现那只大雄鸡早已经死在了鸡窝里,它的鸡冠子还是血一样的红色,不过真的渗出了血,鸡爪子后面的那根指甲长的足足有五六厘米长,身上的毛也没有那些年轻的鸡那么鲜艳,是的,它老了,这只雄鸡刘高德足足喂了有十多年,看它身上的啄痕,应该是被鸡群里的另一只年轻的雄鸡啄死的,一山不容二虎,一个鸡群也没有两只鸡大王。刘高德回头看向院子里,另一只羽毛鲜艳的雄鸡正摁住母鸡在踏着蛋,扑腾着翅膀,毫无疑问,那只老雄鸡一死,这一群母鸡都是他的,老雄鸡再厉害,终是抵不过时间,总还是要给新的英雄豪杰让位。刘高德把那只死在鸡窝里的老雄鸡提溜出来,用刀子放了血,然后退了毛儿挂在家里,之后又坐在窑洞前晒着太阳,他若有所思,最近发生的种种不顺心的事情,很是让他心力交瘁,甚至和那只死去的雄鸡产生了某种共鸣,也有种老了的感觉,第一次有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
“唉,没想到那么厉害的老公鸡也有被啄死的时候,大概它不是被鸡啄死的,是让时间啄死的”刘高德干脆拿个了毯子铺在地上,躺上去晒着太阳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