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单晴知道自己的历史知识很有欠缺,在写文的时候为了避免露怯,总是把朝代说得很含糊,不过在写这本《红颜泪》的时候,她暗搓搓借鉴了明朝的背景。现在来看,依这安庆街上人来人往、店铺林立的繁华程度,多半也是用了明时背景。 没有女人不喜欢逛街,单晴虽然宅,每星期也得出门两三趟购物,如今让她看到这样繁华的一条街,上面摆的大多又是新鲜的玩意儿,顿时兴致高涨,脚步都不自觉快了几分,东看看西瞧瞧,感觉什么都想买。她在一家首饰行里看到一对绞丝银镯,做工十分精致,便买下了,一只自己戴上,另一只则套在芸香手腕上。 芸香急道:“这么使得?我怎么能戴跟小姐一样的东西,太僭越了!” 单晴笑道:“只要我不觉得是僭越,别人能说什么?” 她伸手握住芸香的手,两只镯子相映生辉,道:“你看咱们这样,像不像姐妹?”对于芸香来说,也许她是一个需要效忠的主子。可是对于单晴而言,芸香是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而且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弥足珍贵。 听了单晴的话,芸香的脸忽然红了,只是轻轻抚摸着那手钏,不知在想什么,忽然低声道:“给我买东西倒没什么要紧,不过陆家的人小姐可要想着打点一下。” “对啊!”单晴一拍手。她的家在三线城市的一个小镇上,后来到a市上大学,毕业以后就留在了那里,用稿费贷款买了一套房。因为太宅,她和亲人朋友联系都不多,人情往来更是早就忘了。“芸香,对亏你提醒我。” 单晴又开始忙着给陆家各人准备礼物,反正用的是陆少离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她也不心疼。 三人在川流不息的街上走着,忽然福生大叫一声:“哎呀,我的钱袋不见了!” 紧接着他指向前方一个人,气急败坏地叫道:“就是你!刚才撞我的那个!你不要跑!” 他才说完不要跑,那个人便跑了起来,看样子一定是偷钱袋的贼了。 福生撒腿便追,口中大喊:“抓贼呀!抓贼呀!” 然而街上人来人往,那人又似乎是个惯犯,在这拥挤的环境当中如鱼得水,东一闪西一晃,很快就去得远了 福生被人流挡住,气得破口大骂。 就在此时,人群当中忽然跃起一个白衣人影,那白衣人脚尖轻轻地在路人肩头一点,人便如一只白鸟一般飞了起来,几个起落来到贼人跟前,剑柄一挥,将那人击倒在地。 他把一只脚踏在贼人身上,那人便动弹不得。他俯下身子,手在那人身上轻轻一拂,一只钱袋便出现在他的手中。 街上已经聚了一圈围观的人,见状纷纷叫起好来。 福生气喘吁吁地分开人群,叫道:“这是我的钱袋!” 那白衣人一笑,把钱袋扔到福生怀里。 福生失而复得,笑容满面,连忙向白衣人道谢:“多谢大侠出手相助!” 这时候芸香护着单晴也来到近前。芸香从没见过这样厉害的功夫,只看得目醉神迷,一双眼睛中冒出心形泡泡,兴奋地对单晴道:“小姐,这人生的好俊,一点儿也不比咱们姑爷差!难得他还有这样好的身手,刚才那几下子,好像就像神仙下凡一样!” 单晴打量那人一眼,对芸香的话十分赞同,不过她并没有来得及花痴,而是陷入了思考之中。这个人是谁?她百分之百肯定《红颜泪》小说情节里并没有这样一个人物出现。而且看这人的长相,至不济也得是个男二吧,可是单晴记得书里唯一称得上男二的,是傅红颜带球跑之后遇到的一个照顾她的人,因为身份是个平凡的市井小民,戏份少得宛如路人甲。 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单晴起了好奇之心,于是上前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不知公子尊姓大名,日后也好图报。” 白衣男子微微一笑:“在下夏云洲,报恩就不必了,只是姑娘日后出门,一定要叮嘱下人看紧财物。”说完潇洒地拱了拱手,扬长而去,留下呆若木鸡的单晴。 芸香见自家小姐呆呆地站在那里,半晌没有说话,忍不住问:“小姐,你怎么了?” 怎么了?被雷焦了! 夏云洲这个名字单晴当然听说过,那是她第一部小说《剑网情劫》的男主角。这部小说虽然不如《红颜劫》有名,但当时也是让她小红了一把,从而奠定了日后的基础。说起来这部小说倒是不虐,因为那时候单晴的后妈之魂还没有完全燃烧。小说的前半部分走的是欢喜冤家路线,男主夏云洲和女主兰馨儿打打闹闹、日久生情,但是这样的剧情也让她的文章一直不温不火,为了增加讨论度,于是单晴就在后面埋了一颗天雷:就男女主角终于定下终身,要见父母的当口儿,咔嚓嚓天雷一响,有情人终成兄妹! 当时所有读者都被雷了个外焦里嫩,讨论度一下子飙升,引发了各种骂战。其中有不少读者质疑单晴是故意放雷的,但是单晴表示“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啊,对读者的抱怨一概不理。 也是从那时开始,她发现了虐文的市场潜力,从此往后妈的路上一去不回。 单晴现在整个人都懵逼了,这不是《红颜泪》吗?为什么《剑网情结》的男主角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仔细想想,刚才追回钱袋的情节,不就是男女主角第一次见面的情节吗?不会吧,难道她还要兼职客串蓝馨儿?那蓝馨儿可是会武功的呀! 单晴忽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连逛街的兴致都没了。 她们在丰仪楼等了很久,陆少离才匆匆回来。 看到正在等待他的三人,陆少离的脸上有着一闪而过的心虚,但是随即他发现单晴神情恍惚,似乎心不在焉。 “发生了什么事?” 福生便眉飞色舞地把今天他们三人遇到贼,一个白衣大侠出手相助的事情说了一遍。提到白衣大侠的时候,一直神情恍惚的单晴身子忽然一震,仿佛如梦初醒。 陆少离淡淡地道:“看来这位白衣大侠本领十分高强啊。” “那是自然!这位夏大侠就好像会飞一样,更难得的是,他还生得那么好看!猛的一看我还以为是神仙下凡了呢!”芸香两眼中的粉红泡泡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 “夏大侠,你们连他姓什么都知道了?” 福生道:“这位大侠一点儿架子也没有,少夫人一问他就说了。” “少夫人刻意去问的?”陆少离的脸色忽然一沉,冷冷的目光看向单晴。 芸香忽然意识到气氛不对,忙道:“我家老爷教导过,绝不能平白受人之恩,小姐问夏大侠的姓名,也是为了日后好报恩啊。” 陆少离点点头:“确实应该报恩,就不知道你家小姐准备拿什么去报。” 好酸! 既然不喜欢,拜托就不要露出好像随时随地都准备吃醋的样子好不好?男人都是这么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吗?难道就是因为挂了一个夫妻名分,即使不喜欢也不容别人觊觎? 单晴表示无法理解。 就不能大度一点吗?她现在头顶上都快顶着一片青青草原了,她有说过什么吗? 她现在还在努力修补因夏云洲的出现而被震碎的世界观,才没有心情理会陆少离的阴阳怪气,对他的话充耳不闻,起身道:“咱们回去吧。” 陆少离难以置信地瞪了她半晌,就见她从容地从自己身边走过,似乎完全不在意她的丈夫在想什么。陆少离自小是被众星捧月般长大的,这种被忽视的感觉,让他觉得十分不甘。 回到陆府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陆家人齐聚在厅里,没有放饭,看来是在等他们回来。 陆夫人正在厅口张望,见他们夫妻两人一前一后走进来,原本焦急的脸上便换成了一副笑容,嘴里却埋怨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进去吧,饭菜都在灶上温了很久了。” 单晴乖巧地道:“娘,对不住,是媳妇贪玩忘了时间。” 芸香对陆少离去私会情人,回来还故意跟小姐闹别扭的作为很是不满,这时见小姐又主动把回来晚的错揽在身上,越发觉得不平。主人家说话她不敢插嘴,便小声嘀咕道:“明明是姑爷说有事去翰林院,让我们等他。” 声音虽然小,却恰好能让陆母听到。陆母眉尖一跳,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忍不住狠狠瞪了儿子一眼。 单晴见状忙道:“夫君他很快就回来了,还陪我逛了一会儿街,给爹娘大伯三叔,还有姑奶奶姨娘嫂嫂月娘都选了礼物呢。”说着忙示意福生把礼物都拿出来,又以眼神警告芸香不要多嘴。 她现在跟陆少离也算达成了共识,日后和离还指望陆少离出一份力呢。 转过头看到陆少离正在看她,她便回他一个“兄弟,我够仗义吧”的笑容。 陆少离别过头去。 虽然单晴口里说着“不知道各位喜欢什么,我就是随便挑了一些”,但每拿出一样礼物,收礼的人都会露出真心的笑容。 送给陆父的是一方端砚,石色紫中带蓝,是砚中上品,旁边还顺着石头的形状刻了一枚石头并几竿紫竹。陆父喜欢收集砚台,而草木之中又最爱竹子的气节,这砚台将他心爱之物合而为一,颇令他喜欢。 其余人的礼物有凤钗镯子、手巾香扇等等,不一而足,但都莫名合了那人心意。 陆父陆母都是暗暗点头。单晴送的礼物虽然都不十分贵重,但每样都能投中其人所好,显然是先前下了功夫。不说别的,这份心意就令人十分感动。不知是不是二郎在一旁指点她的,这样说来,小夫妻的感情似乎融洽了许多。二老甚感欣慰,连带对这个媳妇越发满意。 他们哪里知道,陆少离从未指点过单晴什么,单晴之所以知道他们喜欢什么,那是因为她在书中写过。 书中这个情节原本是柳芳菲进门的时候,陆少离为了让她能够讨家人欢心,特地帮她给众人准备礼物。原本陆少离是要拣贵的送,可是柳芳菲却说,人人都知道她出身寒门,送太贵重的东西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陆少离操办的,反倒不妥,不过选些虽然不贵却别致的。 柳芳菲凭借这些礼物一下子就获得了陆家人的好感,而现在被单晴借来一用,果然也效果显著。至于将来柳芳菲进门要送什么,那就不是她要管的事儿了。 单晴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在陆家挣扎求生,那么求生的第一原则就是:走女配的路,让女配无路可走。 单晴忽然想,作者穿越到自己的小说中,就好像创世神来到人间,这挂开的好像有点儿大呀! 送完礼物,众人来到桌边坐下,吩咐仆妇开饭。陆少离的座位自然挨着单晴。单晴听到他夹菜的时候貌似不经意地说道:“这么快就把陆家上下都摸透了,你倒挺有本事嘛。” 单晴一脸真诚地道:“我现在也是陆家的人,对家人自然要多多用心。”多用心才能打好关系,打好关系才能过好日子呀。 陆少离夹菜的手陡然一顿,没有再说什么。 当天晚上单晴对芸香说道:“你不要总想着替我出头,他们陆家规矩大,万一触怒了主人,可是要吃苦头的,到时候恐怕我也保不住你。”她还记得芸香为了给傅红颜出头,被陆母和柳芳菲教训了好几回。 芸香道:“我才不怕呢!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小姐受委屈。” 单晴心中甚暖,在她背上拍了拍,道:“你不用担心,我自然能应付。以后我让你说话时你再说话,可记住了?” 芸香点了点头,脸上却仍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