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Chapter 027(1 / 1)我和科举相看两厌首页

穿越这种事对于沈末这种饱经现代开放思想洗礼的人都难免有些舌桥不下,秦岚这个本土人倒是有种见怪不怪,轻松地跟吃饭喝水一样。    沈末抬眼望了望天上翻动的卷积云,一块白,一块蓝,跟涂乱的油画一样,忽而一笑,歪头对秦岚道:“我叫沈末,25岁。”沈末指了指那跟蓝白拼图似得天空:“我从那来的。”    话音刚落,就挨了秦岚一记爆栗:“给老娘正经点儿!”    沈末揉着脑门,傻呵呵一笑,三分释然,七分温和。    打小,沈末的老爸老妈就给他灌输一种鬼怪的思想:越是看重你的人,越会无条件相信你,除非你是那种整日说话四六不沾的人,不然就算你满大街发广告说你是天外飞仙,搞不好他们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连连点头。    不管秦岚是出于什么原因能够接受沈末穿越这个事实,他都感觉挺开心,俗话说,独在异乡为异客,沈末孤独起来自己都害怕,一夕之间莫名其妙的跑到这个连破电器都没有的时代,离开了王者,离开了剑三,还有养了他二十几年的老爸老妈,心里说不沉重都是扯淡。    之前穿在沈初身上的时候,他还整日想着指不定哪天一觉醒来就回去了呢,可每次两眼皮扑棱一睁,再见到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当真想三下五除二把他们拆了然后扔进灶膛烧个干净。    可后来,凤凰寨玩脱之后,整个人的意识醉生梦死、浑浑噩噩的在黑暗中游荡了一年,整日一睁眼除了一片乌漆墨黑,没一点儿别的光亮,简直令人窒息。    那个时候,沈末感觉自己就像一头被闷在墨水罐里的猪,整日萦绕他的除了绝望还是绝望,之前总喜欢看那种武侠剧,里边的坏蛋Boss总是会在抓住正派的时候,说上一句貌似狠毒,却很弱智的话:“我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虽然沈末不是什么反派Boss,就是个扶不上墙的菜鸡,但是如今倒真的是在这虚无缥缈的黑暗中整日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这片黑暗被一道强烈的亮光劈开了,那简直比中央电视台的舞台特效都酷炫的白光直接把沈末的一双钛合金狗眼给闪瞎了,反射弧一时僵直,整个人直挺挺晕了过去,再醒来时,就到了乱葬岗,竟然还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沈末不傻,这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原身一来,就代表自己在原来的世界已经消失了!他那一对儿活宝爸妈,还有一群神经大条的朋友都跟他成为了平行世界的人,自此之后两不相交。    原来世界的人都忘了沈末是谁,现在世界的人一开始就不知道沈末是谁!    若是要评选一个最衰,最惨,最悲催的穿越者,他定是当仁不让拔得头筹。    那股子不爽和孤独在沈末的心里就跟陈年老酒一样越酿越浓,别瞧他素日四六不着,就会闲扯淡,可这骨子里早就慢慢开始被那烈酒腐蚀了,整个人时不时的跟煤气泄漏一样疯两下,能把夫子和药罐大哥“毒死”(气死)。    可不曾想,秦岚竟然还记得他,还知道他就是那个曾经拿命玩儿的沈初!    沈末一把将面前的秦岚揽在怀里,削尖的下巴抵在秦岚的肩头,笑意盈盈的桃花眼有些湿润,嘴里吐出的字句虽不多,却是鲜有的正经:“谢谢你,还记得我。”    对于沈末这突如其来的一个熊抱,秦岚并没有反抗和厌弃,而是满脸讶异,尤其是听到沈末那句话后,眼神之中隐约透出一抹怜惜。    秦岚反手环住沈末的腰,浅笑道:“除了我父亲,你可是第一个敢抱老娘的人,若是不负责,老娘就砍了你!”    早在挨了秦岚那一记白眼之后,薛城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在这里当灯泡了,生怕一会儿来一碗猝不及防的狗粮把他撑死,好在秦岚忙着谈情说爱,连个眼角余光都不带分给薛城一点,索性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开溜了。    沈末闻言一愣,松开手,一脸尴尬的挠着头,僵笑道:“负什么责?”    秦岚眉头一蹙,二话不说,长剑出鞘,直接架到了沈末脖子上:“你别给老娘装疯卖傻。”之后语调忽然软了下来:“沈末……你可有心悦的女子?”    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差点把沈末的尿吓出来,登即浑身唰的抽紧,绷着脖子,生怕一个动弹撞到那剑锋上。    沈末不明所以:“心悦的人?”    秦岚点头,一双凌厉的眸子里掩去了怒意,席卷而来的是独属于怀春少女的柔情似水:“若你已有心仪之人,需尽快告诉我,我秦岚不是个夺人所爱的性子。”    沈末低头瞟了一眼脖颈间的长剑,又睨了下秦岚:“我来这个世界之前,连暗恋都没有,来了之后就被人骂断袖,姑娘们见我就跟见了瘟神一样。之后好不容易换了原身,现在整日和两个糙汉子一起生活,别说有没有心悦的女子,就连个女的都不常见。”    话虽如此,但秦岚在沈末记忆力的出镜率可是稳拿第一,毕竟之前在天福居做工的时候,秦岚吃饱了撑的一天能往那儿跑个好几次。    沈末这话似是很合秦岚心意,秦岚反手插剑入鞘,拍拍手,一脸得意的对沈末道:“沈末,我心悦你!”    沈末当即一口凌霄血喷溅当场,别看他素日插科打诨,脸皮厚的相较于街头张屠户宰杀的猪皮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在感情上那可是面薄如纸。秦岚此话直白的他一个大男人都吓得连抖三下,况且还喊得这么大声,这么的一本正经,好像自己拒绝之后就变成了邪魔外道要被关进小黑屋一样。    沈末捂上自己被那玄铁长剑冰到的脖子,咧嘴干笑道:“我一没钱,二没品,你就别逗我了。”    秦岚双手抱臂,抬眼睨视这沈末:“你当我秦岚就是个如此只看外表的肤浅之人?”    沈末忙摆手:“不敢不敢。”    秦岚眯着眼问道:“你对我可有好感?”    沈末扶额原地蹦跶了几步,一脸的咸鱼笑:“我承认对你是有那么一点感觉,但离谈情说爱还差的远啊。”    秦岚也不恼,反倒一脸坦然:“不讨厌就行。”    说罢从怀里摸出一串儿纯金打造的钥匙丢给沈末。    沈末:“这是?”    秦岚扬手一挥,伸出手指将整个院子的门落指了个遍:“这座宅子的钥匙。”继而又拿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石桌上的两张白纸递给沈末:“这是地契,宅子的匾额我已差人去打,不消三日便会送来。”    这又是送房子又是打匾额,这套路怎么这么像那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节奏?沈末周身忽然升起一种被包养的感觉,难道他就要走上一代小白脸的不归路了吗?    一想到此,沈末浑身打了个哆嗦,赶忙将地契塞回秦岚手里:“这东西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秦岚将那褶皱的地契摊开捋平:“我知道你想什么,但是刘峰的病若是依旧住在你们那一间虽勉强遮风避雨,却潮湿破烂的屋子,怕是活不过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