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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既然如此,我们马上就签订合同吧!”

燕绥的笑容更加和善,这次答应得干脆极了,仿佛连考虑都不用考虑似的,当即就一锤定音!

啊,他说什么,马上签合同?

阿桃说出这个提议的时候,压根就没想到,竟然能这么快就和他达成了共识。

燕绥说干就干,伸手在怀里一摸,像是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儿就摸出了笔墨纸砚,当即席地而坐,以大地为桌,“唰!”地铺开了一张写满了合约条款、长度长达三米的长卷!

接着,他又利落地摘下别在腰间的水囊,往石砚中倒了些许的饮用水,然后挽起两只袖子,手持一条方墨,用力在砚池里磨开!

“咯吱咯吱!”他磨墨的动作熟练而又迅速,转眼间,就磨好了一池浓黑的墨汁!

这一切发生得也太突然,还没等到她反应过来,一杆吸满了墨汁的狼毫毛笔,就已经塞到了她的手上。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杆笔,事情的进展快到超乎她的想象,今天经历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自己急需缓一缓大脑,不然,根本就跟不上燕绥的节奏啊。

她才刚刚想到替缘起客栈掌勺这么一说,而他,却连合同都给她铺好了,难不成,是早有准备?

燕绥坐在地上,手里还拿着砚台,一对上她的目光,就赶紧站起身来,万分抱歉地开口向她解释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是职业病,合同签得太多了,习惯了,所以才这么顺手,让你见笑了。”

她回过神,听到他说话,连忙摇头道:“不不不,你不必道歉,这没什么。”

燕绥态度谦和,目光诚恳,半点也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

她心中刚冒出的小小的怀疑念头,就这么又给打消了。

基于此前对他的了解,阿桃选择了相信燕绥的人品,她猜想,大掌柜应该是经常与人签合同,才会落下“职业病”,想必以前他一定做过很多生意,而且做得又红火又兴隆。

想到这里,缘起客栈如今衰败的模样,就更令她心生不忍。

反正,是她自己愿意留下来为客栈掌勺的,大掌柜愿意留她,两人的想法一拍即合,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她提起笔,准备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呃,不过,她究竟应该签在何处呢?

“我自愿与缘起客栈签订合同,合约期内负责客栈厨房掌勺、配合掌柜营业以及全体员工伙食,具体条款补充如下……”

她一边浏览着合同,一边将内容喃喃念出,只不过那些补充条款也太多了,写完一条又一条,密密麻麻地铺满了纸张,足足有三米那么长,纵然他有耐心写,她也实在是没有耐心再看下去了。

她抬起头,迷茫地望向燕绥。

“掌柜的,合同太长了,我该签在哪儿?”

“签在最后一条下面就可以了。”他贴心地为她指出位置,“见笑了,我家合同都是开店时就定下来的模板,内容可能有点儿多,但是已经写好了,不大方便改动。”

她点头“喔”了一声,眼前的条款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她光是一路向下,找到最后一条,都觉得费劲了气力。

“不要紧、不要紧,不用麻烦了,我就这么签吧。”她说着便落了笔,工工整整地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了合同上。

签完名字之后,她又想起一个问题,于是又去喊他:“掌柜的,合同上好像没有写明合约时间。”

她与客栈签订合同,需要签多少久?她的家在裕陵,总要回到江南,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北方。

她愿意留下来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拿到那三支人参。

燕绥微微一笑,解答了她的疑问。

“自然是以,‘赚够了赎参银两’的时间为界限了。”

她眼前一亮,正巧,他和她想得一样!现在的她正苦于没有银两,又没法兑换银票,只得在北方做工现赚。等她赚到足够的钱,足以赎回人参的那天,也就是她的返程之时。

如此,这一份合同的签订,既帮得了缘起客栈,又能帮到她自己,也不失为一件互相帮扶的美谈。

“来,看这里。”

温和的声音循循善诱,她不明所以地看过去,只见燕绥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圆形铁盒,打开盖子递到她面前。

下一刻,她的拇指已经被印上红泥,他的大手握着她肉乎乎的小手,手把手地引导她往合同上印下——

之后,她的签名下方,就又多了一个红指印。

哇,他究竟是有多严重的职业病啊,竟然还随身携带着印泥?

她一脸懵地看向燕绥,只见那斯文俊美的男人揭起那张长卷,轻轻地吹了吹,将墨汁晾干,然后欣赏着这份合同,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一切尘埃落定,大掌柜卷起了这份长长的合同,用细绳仔细地系好。然后他转过身,笑意盎然地望着她。

“阿桃,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客栈。”

难道是她的错觉么?为什么大掌柜看她的眼神,好像有些变了?

嗯……就像是,狩猎成功以后,猎物已经下锅,即将美美地享用似的……

阿桃莫名地嗅到一丝,隐隐的危险气息。

“回客栈,做什么?”

他伸出大掌摸了摸她的头,揉乱了她的发丝,仿佛她问的只是一个好傻好傻的问题。

“回去做饭呀,我快要饿扁了。”他自然地笑道,“客栈里那几口人,还等着你开灶呢。”

噢,原来他是因为肚子饿。

阿桃不疑有他,当下就把怀疑抛到了脑后,认真地打算起晚饭来。

…………

这回,燕掌柜才算是真正地把阿桃带回了客栈。

账房冯老伯一听说她要来客栈掌勺,登时老眼放光,激动得不得了,当即就拨了些碎银出来,交到阿桃手上,期期艾艾地说:

“这……这是典当人参剩下的银子,拿去买菜用吧,晚饭就看你的了。”

阿桃接过碎银掂量了一下,只觉得数量少得可怜。她叹了一口气,心里盘算着,客栈这么穷,这点钱她得省着点用。

于是阿桃揣着碎银,又颠颠地去到东西两条大街走了一圈,搜刮了不少价格低廉的食材。出门前空空如也的菜篮,现在也变得满满当当的了。

她用两只手一起提着沉重的菜篮子,气喘吁吁地回到客栈。

呼呼,今天未免也走了太多路,这对于一个小胖墩来说,也太难为她了!

她不由地想,要是燕绥在旁边,他一定会好心地帮她分担。

不过大掌柜似乎还有别的事要忙,再加上她中午又害他饿肚子,今天麻烦了他那么久,她也不好意思再叫他出来。

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能搭把手的人了,客栈里那位冯老伯一把年纪了,腿脚也不好使,她更不可能开得了口去使唤老人家。

唉,算啦!她自己买的菜,只有自己才能扛。

好在她意志坚定,胳膊也够粗,好死不死地在日落之前,按计划赶回了客栈。

她在客栈门前停下,抬头望了望天上的夕阳,计算了一下时间,准备进去大堂里稍作休息一会儿,就开始下厨烹饪。

她用袖口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吃力地拖着菜篮,看着面前这道有些艰难的门槛,抬高了胖胖的小腿儿,准备一鼓作气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