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
“不是都说定云侯之子死于乱军之手吗?”
“那是大儿子。据说定云侯生了三个,还有一个抱在手里的,随着父母一起去了,只怕侯府里只逃出来这一个。”
刘吉冷笑了声:“还以为是什么世家贵族,不过是个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丧家犬,他还狂什么。”
老头摇摇头,道 :“洛融本家子嗣众多,投奔新帝的也不少。董家家大业大,即便改朝换代,也还是皇帝手底下的一条好狗。倘若他投奔了本家,我们确实也不能奈他何。”
“偏偏他没有投靠洛融的董家,天底下人都以为十日之后无人生还。”老头话锋一转,冷笑道:“这小子有骨气么?被打狠了、被饿坏了,不也和那些贱民一样,要偷要抢,要谋条生路吗?”
刘吉一下子噤住,他突然想起那下人们口里津津乐道的那一晚。
一个走投无路的少女背着她遍体鳞伤的情人,在门外一遍一遍地拍打着,祈求着门能打开,希望门中温暖的烛光能给他照出一条生路。
“那小子倔啊,死活不愿偷些,还给人还回去了。我气不过,就拿棍子打坏了那小子一条腿。”
老头啐了一口,像是在谈论一条没用的狗一样:“天晓得,本想着打死的,没想到被盈春楼的讨债鬼救走了……他心里肯定是怨恨我的,如今无论如何,这小子算是留不得了。”
这样视人命如草芥的发言,使刘吉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小子,去衙门怎么走?”老头拉住他,刘吉下意识指向桥的另一头,突然间明白了这老头究竟要干什么。
“可是……”
天底下都知道定云侯是顶天立地的人物。
“可是什么?现在的江山,是邱家的江山;现在的天子,是齐人的天子。”老头按了按胸口那块银镯。
“敌将之子,还有什么可是的。”
阳光此时已经升起来了,远远的,还能听见早市中渔家的歌声、人群的嘈杂、几处犬吠鸡鸣……冰凉的河水将阳光揉碎了,再抛回岸边,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董寄辞还坐在桌子旁。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腿钻心的痛,他摸向伤处,以为是夜里去揍刘吉,动了骨头。却又发觉痛不在骨头,而是痛在心底,就和那日被老头捡到时一样——
像是有人拿着一把剪刀,扯着他心的一角,一剪一剪要把心绞烂似的。
林昭见他脸色不好看,却又无能为力,勉强笑道:“多时不回雍州了,也不知道现在五清道场里的琼花开了没有。”
传说琼花是痴情花,朝代更迭,战火纷飞,琼花就会因为人们的恸哭枯萎。
“那是三月里的花,如今已经是孟秋时分,怎么还会有花开?……昭昭,你也糊涂了。”他慢慢起身,像是肩头压了一座山一样艰难,但还是用力挺直了腰板:“你也回家去吧,天天呆在我房里,也不怕被别人说闲话。”
“那还不是为了!”林昭瞪着他,“明知不该再去招惹这种流氓地痞,我天天来照看,你竟然还是去了。”
“昭姑娘终于肯承认了?”小狐狸说到这,似乎又觉得林昭这看管他的法子实在幼稚,笑道:“夜夜不归家,睡在年轻男人的暖阁里,被好事者说到外面多难听,以后还怎么嫁人?”
林昭张张嘴,很想说以后就是要嫁给你的,轮得着谁来说闲话?
却被董寄辞打断了:“我去雍州躲几天,又不是不回来了,你急什么。”
急什么。
上次他不告而别,不就遭遇变故沦落于此,林昭不敢细想,倘若更坏的情况发生了,她是否还有机会与他重逢。
她没有说话,知道自己这笨嘴拙舌的说不过董寄辞,懒得和这小狐狸争论,用力捏着董寄辞的腕子不松手。
“你现在捉着我也没用。”董寄辞轻笑了声,慢慢悠悠单手给自己沏了一杯茶,“就算把我绑了,我晚上还是要去雍州的,说了不带你去就是不带的。”
房外响起一阵重重的敲门声,林昭以为是蒋成苍来了,丢开了他的手,走到门前回头道:“这件事你要与少东家说吗?”
董寄辞不知为什么,觉得这敲门声蹊跷极了,还没等他喊住林昭,林昭已经将门打开了──
一把刀死死地横抵住了林昭的脖子。
那人并不高,和林昭差不多身量,昂头示意董寄辞别轻举妄动。
来者身上有一股新鲜的血味,和阿爸杀鱼时溅到身上的鱼血味道不同,这是令人胆寒的煞气,即使是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也让人感觉到有一股阴风,从那人的身上刮过来。
“你在干什么?”
董寄辞举起双手,他似乎是认识那人,有些困惑、有些愤怒,似乎他万没有想到会是这人威胁自己。
那把刀就虚虚地抵在她的脖子上,林昭垂下眼,看那人的胳膊也不过和自己一般粗,突然来了点底气,正当她想方设法想要脱身之时,只听见小狐狸一声暴喝:
“昭昭!”
突然她喉咙一凉,吓得林昭紧闭上了眼睛,然而想象中的巨痛却没有传来,她咽咽口水,发觉对方是用刀背抵着的。
“你来这里干什么?”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