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们并没有方向,盈月提议道。
我们是在出发后的一个月后才看到了一个部落,部落首领认得我,因此对我们颇为防备,我说明来意,首领仍旧不愿意招待于我们,没法,我们只得以一颗取自北阙轩的神珠作为报仇,才勉强混上了顿饭。
倒也不是非去蹭饭不可,部落里吃的也不过就是些野外的野兽和林间的野果,只是很久没有感受人味了,尽管他们是妖兽,但到底还是能说会道,有七情六欲的。
酒真的是个好东西,酒酣之时,心中的那份戒意自然也就淡了许多,部落里的青年男女们邀我们围着火堆欢歌纵舞,我和盈月自然是不会,跟着瞎起哄。
时光正好,夜色撩人,妖兽们各寻了自己的所爱纵情去了。
而我和盈月也在酒意中,火堆旁,进行了一场庄严的仪式。
我们都忘了我们做了多久,只知道醒来的时候,雾气腾腾,不见日月。
我们告别了部落,继续而去。
野兽自然有野兽的生存哲学,妖兽自然也有妖兽的生存法则,一路上我主动,被动介入了几百场大战。
盈月的神符咒之术已近大成,因为可以凭空勾画符咒,继而使用。
因此逢有大战,盈月倒像是空中翩翩起舞的舞者,而我像是蛮荒的野兽,尚不知使用武器,只知道用自己的双手厮杀。
美女与野兽,倒是挺贴合。
连番大战,我的阴阳之力领悟地更深了一层,雌雄二剑再也不需要合璧便可以各自施展阴阳,甚至阴阳之外还可以逆转。
几十年后,我和盈月听闻千里之外有一只浑身雪白,透着圣光的妖兽在那杀伐,我们第一想法就是他是洪荒。
待我们追过去后,看到数十只妖兽围着那只雪白妖兽进攻。
是,洪荒,但我们都不敢相认,因为他比告别时更加圣洁了,就像是主宰众生的神。
那些妖兽个个强大,不弱于洪荒,但洪荒丝毫没有被打乱节奏,而是信手拈来地使用招式对敌。
那只身形庞大的妖兽,在洪荒几个转身后,随手在他身上划了几道,紧接着便看到他被肢解了,当他举起手中的巨斧想要劈向洪荒时,举起的手臂突然就脱离了身体,掉了下来,妖兽此时才注意到,再一看突然发现下半身已经脱离了自己,随即一声撕裂的疼痛传来,像一摊烂肉一般掉在了地上。
这个景象惊住了其他的妖兽,让他们的进攻迟疑了许多。
洪荒随手从后背抽出了一把骨刀,那骨刀就像是从他身体内取出的一样,以太极之力很轻松地便拦下了迎面而来的兵器。
随后掷出骨刀,骨刀在空中滑行了一圈,那些没有反应过来的妖兽,被骨刀划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血喷涌而出。
在那数十人的包围中杀了一阵,许是觉得烦了,收起骨刀,一跃上空,借着太阳的光辉,以一种救世主的圣洁模样,降下数十道白光,将他们困在其中。
“罪与恶中匍匐的爬虫,在圣光中,接受你们的永恒吧!”洪荒轻声说了一句。
随即那些妖兽在圣光中,身影变得黯淡,直至在圣光中彻底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