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如繁花一般轻盈。
午后淡淡的日光透过云层间隙,透过公共的窗台均匀地洒在走廊,尽头的窗户半开着,只是偶有微风摇动老树上的叶,轻轻地响动。
路明非靠在窗前,耷拉着眉眼,一副生无可恋的死样子。
不能怪他,毕竟他一直以来都是这幅颓废少年的模样。
不,不能叫少年了,高三,将满十八岁,该叫青年才对。
但他常年一副畏畏缩缩,畏首畏尾的屌丝样,让人一见他,还以为是见到了哪个中学生。
不,也不对,不该叫屌丝了,屌丝屌丝的,早就过时了,现在该叫宅男。
很多动漫作品里为了媚宅,都会把宅男刻画成摘下眼镜就能解开颜值封印的隐藏式大帅逼,其实现实中的宅男更多跟十几年前熬夜上网的屌丝也没有什么区别。
事实上,如果把他略长的额发好好剪剪,昂首挺胸点,或许还能算得上清秀的美少年,又或者直接打包进牛郎馆,当个小男娘绝对没有问题。
但他老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死样子,好像什么也不值得他在意——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在意的得不到,不在意反倒能让人能多舒心点,所以为什么要去在意呢,人生不就是在苦难中让自己好过点吗?
就好比今天一条狗朝你叫,你很不爽,难道你也朝狗叫?更厉害的,朴上去咬它,让它知道知道什么叫都是哺乳动物凭什么惯着它。
但把窝囊和无所事事当成苦难,也未免是太矫情了点。
路明非是读过几本诗集的,但都只是因为陈雯雯。
当年为了追着一尘不染的穿着白棉布裙子的仙女跑,他强迫自己在大夏天的教室里,汗津津地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死命地看。
几个勾肩搭背的狐朋狗友看到了忍不住惊异中带着点嘲讽:“哟,还看点文艺小说呢!”
路明非一半是不好意思,一半是有些隐秘的窃喜,大概少年时就是喜欢一些特立独行来展示一下自己的与众不同,尽管他什么也没看进去。
但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文青,只是偶尔会爬上早就废弃的天台,眺望一下城市地平线上缓缓落下的夕阳,坐在鲜少人经的沿阶上,感慨一下落叶的哀伤,花的凋零——大概只有他这种闲人才会做这种闲的蛋疼的事情了吧。
没错,虽然他临近高考,但依然闲的蛋疼。
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中国式家庭怎么会这么放任他闲成这种样子,简直像个没人管的孤儿。
但事实确实如此,因为他从很久很久都没有见过自家爹妈,以至于现在回想他们,连长相都记不太清了。
据说他爹妈都是考古学家,所研究的东西一旦公布,就会像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那样震惊世界——在他无比纯真的童年时期,是真心实意地为此感到过骄傲的。
但六年了,他始终没有见到过他们——每半年都会写封信给他,然后推迟回国探望他的计划。
好消息:爹妈没死!
坏消息:爹妈跟死了一样!
虽然也不能这么说,毕竟爹妈一直往家里寄丰厚的抚养费——虽然不是他的家。
从爹妈走后,路明非一直就寄住在叔叔婶婶家里,偶尔在无助的时候想念一下,期望哪天他们能像超人一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温馨的拥抱。
最好还能背地里有个高端的身份,比如是国家上级派去哪里的卧底,现在任务完成了,荣归故里,能让他在同学面前吹几个大牛逼。
但后面知道卧底是一辈子都不能露面,甚至是死后也不能公布照片防止祸及家人的,直接掐灭了他的一半想象。
还有一半想象是爹妈当上了超级英雄,天天拯救世界,某天突然回到儿子身边,大力地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嘿,儿子,你现在都长这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