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平静又琐碎地一天天过去,很多一开始看似很难完成的事情也在一点一点地向前推进。
看似难解的问题在抽丝剥茧,删繁就简之后逐渐拨开云雾见本质。拉偏架的关键,在于回避对己方不利的因素,强调对己方有力的观点,在言语之间引导案件的走向,以期达成我方的目的。
委托人诚峰建设的脚手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也是如此,对被告方诚峰建设来说,关键不在于理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而在于案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被告方的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什么,民法典中,表见代理的前提是无权代理,在实务中,无权代理的前提情况下,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无权代理行为本身具备足以让善意第三人相信是有权代理的外观。
开庭当天,案件审理不出所料地又出现了和原审一样的僵局。被告方一番举证抗辩,原告富大海方仍然死咬被告诚峰建设不放,不予追究其他案外人。
这边法官倒是琢磨出些意思来了,当庭建议原告追加共同被告,原告富大海地代理律师仍然坚称本案与案外人无关,应由被告诚峰建设承担给付义务,不同意追加其他被告。
发回重审的案子,由区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意味着这案子势必是要审审清楚的。出现僵局,显然,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又不好同原审一样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情理上难免不好看。法官见状只能先休庭,择期再开庭。书记员示意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就可以先回去了,下次开庭的时间等通知。原告律师先签完,跟法官打过招呼就走了。
钱穆接过书记员拿过来的庭审笔录开始核对,法官走过来,
“老付,原告不愿意追加,你跟诚峰建设的老板做下工作,写个申请来,追加一下”
付律师沉默了半晌,像是下了某种决心,“行吧,我回去尽量做下当事人工作,只是当事人本来卷进这样的无妄之灾里就很恼火了,不一定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