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异了,明明人人操一口中国话,居然连中国都不知道,齐佚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我们这儿世世代代以捕鲨为生,在白海捕鲨啊,可不容易了,这里的鲨鱼都身有异能,没有点本事可揽不了这活儿,不过金子也不少,所以总有不怕死的人来这儿打拼,你该不会也是为这个来的吧?”
齐佚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
“话说,你叫啥名啊?还没听你说过呢。”
“噢……我叫齐佚,请问您……”
“我是武栋他娘武婉,又称乐施婆。”她自嘲似地笑了起来,而后说,“你还没落脚的地方吧,你要是不嫌弃,我可以带你去个能过夜的地方。”
一大杯啤酒下肚,齐佚寒冷的身体才有了一丝温暖,跟随着武栋和武婉,他来到了武婉所说的落脚的地方。
“诺,就这了,兰水庙。”光头指着上方破烂的匾额,说。貌似是受雨水的长时间侵蚀,庙门已经腐烂生苔,门环更是锈迹斑斑。不过至少,墙是砖砌的,顶是瓦盖的,如果就住一夜应该不成问题。
“开门!”武栋忽然喊道,急促地敲了三下门。
不一会儿,一位穿着斗篷的人打开了门,斗篷下灰色的长发缠住了她模糊的脸庞。没有穿鞋,裤子短到露出大腿,只是十个脚趾扎在青苔上。
“干哈,空手来的?我上个月的房租呢?”武栋吼道,齐佚不禁想起了自己家乡的包租公,他们的对待客户的态度并无二致。
面对武栋的斥责,那人一声不吭地走回庙里,又一声不吭地走回来,递给他一小袋钱。
“哼,还算识相。”武栋一把抢过钱袋,说,“他叫齐佚,在这儿借住一天,如果他要改长住的话,房租你们商量着分,有意见吗?”
摇头。
这般,齐佚便住进了兰水庙。
在破烂的寺庙中过夜,这是齐佚之前无法想象的,几个小时前,他还在华盛顿那繁华的机场上,而现在,他只能靠着布满灰尘和蛛网的神像过夜。
庙里冷飕飕的,斗篷女子燃起的火焰成了这儿唯一的光热,齐佚在一旁,看着她伸出双手接近火焰,那双手颜色分明,外侧是健康的黄肤,而内侧则是如齐佚一般的白肤。
与陌生女子相处,本就不是齐佚的强项,再加之,那女子的黑斗篷,让他感觉这人很不好相处。
不过,总得有个人打破沉默,齐佚深吸一口气,说:“那个,我们能不能相互认识一下?”
没有回答。
“我叫齐佚,你呢?”
“余霖。”她答道,往火堆里添了根柴。
“别那么冷淡嘛,一起聊聊天。”
“聊天?我和半夜闯进我家的人没什么可聊的。”余霖道,“反正你明天就可以走了,不需要惦记这破庙。”
“我又不是明天走。”我站起来,说,“呃……我是说,如果运气不好的话。”
“那不就是吗?我相信您的运气一定很好。”
“唉……”齐佚叹了口气,看她一副生者勿近的模样,估计短时间内无法与她交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