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在法律中,你这一套房子,存在争议,比如说在某某年前,你在开发商的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子花费五十万元。
现在值两百万。
可是这套房子开发商说当初的合同有问题,索要这套房子。
在这个时候,法院支持开发商要回这套房子,并且不支持你现在两百万的价格进行赔偿,而是以原价格五十万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只需要退还应有的房款。
不需要赔偿增值的部分。
江如风之前提出来的上诉请求明显是要求开发商赔偿增值的部分。
可如果开发商在售卖的过程当中存在着欺诈或隐瞒重大事故等情况。
那么开发商需要承担一定责任,需要按照当前房价予以一定的补偿。
但开发商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直接退原款就可以了。
说白了,江如风需要拿出当初在签署合同时有欺诈的证据。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就不可能控告成功。
但话说回来。
当初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算是销售人员对王林有着欺诈的行为。
先不说是不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单纯讨论证据。
过了那么多年,还有实质性的证据留下来吗?
肯定没有证据保留下来!
再有。
购房合同内,也不可能写明这些条款条约。
单纯靠王林个人的口供,也不足以证实开发商有着欺诈的行为。
因为...口供只是代表了王林的个人行为,没有辅助性的证据,那就是在主观上来认定有欺诈行为的。
这在法律上,不会被认可。
法律中只会有客观事实的证明。
所以...杨龙确信,江如风拿不出来实质性的证据。
江如风看着杨龙笑了笑,杨龙的反驳非常的全面。
并且还将他刚才准备询问出来的问题一一进行了陈述。
实际上,他索赔的方式,的确是需要,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杨龙这个逻辑是没有问题,可是,他有证据啊!
江如风抬头看向杨龙,笑着开口:
“被告方的逻辑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我方不认可被告方陈述的责任全部都在我方当事人王林的身上。”
杨龙:“原告方不承认责任全部在当事人王林的身上。”
“那我想请问一下原告方委托律师,你方提出来赔偿金额那么高,是基于我方存在着违法违规具有欺诈性签署合同的事项上。”
“但你方,有没有证据来证明,当初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有着欺诈的情况?”
江如风笑着点点头:“这个还真的有。”
“???”
杨龙皱了皱眉,略带惊讶的望着江如风。
真的有?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能拿出当初的证据?
这小子该不会是在诈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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