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三章 犯罪嫌疑人(1 / 2)律政大法师首页

1996年,三月,京城。

已经到了阳历三月份,但是寒冷依旧是京城的主旋律。听着《小白杨》长大的学生们,现在只能看着光秃秃的杨树干默默背刑法条文。

生活在人间的学生们可不知道妖界的悲欢离合、春花秋月,他们还有他们的学业与生活。

许士元先生现在就是两头的课都要上,要不是脑子好使,现在估计都精神分裂了。

据说上了罗老师刑法课的小情侣们,现在对结婚领证有着特别的执念。要不是现在还是在上学,女生早就拉着男朋友奔向民政局了,就是不知道男生是不是也这么想。

起因是上学期期末,罗老师讲了一个故事来佐证不作为犯,还特别看向了班里的几位小伙子。

“现在假设,你老婆肚子疼,你要不要送她去医院?你说我才不送,疼死活该!请问你老婆疼死了,你构不构成犯罪?”许士元犹记得罗老师反光的脑门和狡黠的眼神。“当然是构成犯罪的。因为《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老婆肚子疼,送老婆去医院是一种法律义务。”

“难么问题来了,如果是你女朋友肚子疼,你要不要送她去医院?我想是不用送的,因为送女朋友去医院,充其量只是一种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所以提醒同学们,领证是非常重要的!你领了证就有人送你去医院,你在京城,他还得给你送去京城的医院,治不好送协和!死神面前的最后一堵墙,还是有点厚重的。那你没有领证,疼死活该。”罗老师就是以这个故事为结尾,结束了上学期的最后一节课。

所以现在罗老师的学生们,对于领证的渴望空前浓烈。

只不过学姐学长可不像学弟学妹们一样轻浮,他们是有独立思考的当代大学生!最主要的原因是学姐们已经学过了向善荣老师的民法课,系统学习了婚姻法。

《婚姻法》的确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没有问题。但是婚姻是神圣的,不是你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

假设说一男一女结了婚,男的是个穷鬼,女方很有钱。结了婚,男的奋发图强,日子蒸蒸日上,后来男的失业了,没有了收入,一下子就成了吃软饭的。

女的很不满这种情况,向法院请求离婚,坚决不调解,偏偏男的还同意了。法院不知道为什么,那也同意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