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满城飞絮。
有青衫少年郎负笈进京,只为赶考,只为金榜题名,只为那一句“八抬大轿,十里红妆,娶你为妻”的承诺。
一路风尘不觉苦,终于到了大燕京城,科考就在下一天。
苦心人,天不负。
少年郎以笔试第一的成绩参加殿试。
依旧得了第一。
高中状元。
衣锦还乡就在眼前,实现承诺就在明日。
少年郎在金鸾大殿上喜极而泣。
可还未高兴太久,龙椅上那男人的一句话,便将他的所有幻想彻底打碎。
“公主喜欢你,你可愿做我大燕的驸马爷?”
少年郎当场愣住。
公主?
就是昨日笔试完,出了考场遇到的那位女子么?
一见钟情,这是少年郎一轻极喜欢的一个词,可现在,他只觉得这四个字荒唐至极。
他不要什么一见钟情,他不要什么公主,他更不要什么驸马爷。
如果可以后悔,他甚至不愿来这座京城,不要了这个状元的名头。
“陛下,我已有婚约。”
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满朝文武听见,也足够让龙椅上那男人震怒。
这一年,大燕国的金科状元郎,头一次没有受封官位。
并且,整个人都消失不见。
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位不愿当驸马爷的状元郎,被关进了公主的阁楼。
这一关,就是十六年。
直到新皇登基,公主病死,这位十六年前的状元郎,才被放出阁楼,封了一个小官,允许回家探望一番。
可这也只是新皇做给人看。
新皇要让臣子知道,看,我是一个宽仁的皇帝啊。
可驭人之术,讲究一个巴掌一颗枣。
枣有了,巴掌又去哪儿找?
还不是得将注意打在这位曾经的状元郎身上。
眼看着要到了南岛小镇,新皇派遣的人就出手了,不仅让状元郎死去,还让状元郎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血尸。
于是这些臣子又该知道了,原来新皇虽然宽仁,可也不是好脾气的主儿,你要是敢有谋逆之心,死都不会让你轻松。
这样一来,君臣不就又上下一家亲了?
至于那位状元郎,以及那位苦等的姑娘?
天下太平嘛,总要有小小的牺牲啊。大燕君臣都这样想着。
“呵呵,好一个天下太平啊。”
血尸双唇抿成锋线,眼中满是悲与恨。
苏牧一阵默然。
原来是这样。
血尸不是没想过,偷偷寄一封信给南岛镇的杨花,可只要公主在世一天,他写的信就不可能送出京城。
也许,那位公主的死亡,也不是什么病死?
苏牧忽然这样想到,只是看了一眼血尸,却又没有问出口。
只是问了另一个问题:“杨花寻死前一天,你去她那儿讨酒,是为了让她彻底死心?”
血尸点头:“两年前我化作血尸,虽然只有一点时间清醒,可也不是不能去找杨花。不过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变成正常人的模样,我不想用这么丑陋的样子,去到杨花面前。”
“直到前些时候,我修为精进些许,这才能变幻相貌。杨花还只有三十多岁,她下半辈子应该得到幸福,所以我就想着那样做,好让他彻底断了心思。”
苏牧不知该说些什么。
此时此刻,南岛小镇的小河边。
一位女子站在柳树下,哭成泪人。
她听不见画卷中的对话,可她认得那位身穿官服的男子。
那是她等了十八年的人,哪怕步入中年,哪怕肌肤苍白,她也能一眼认出。
甚至,她有些浑浊的双眼,能看清他的嘴唇启合。
这个甚至不知道唇语一词的女子,读懂了唇语,知道了过去发生的一切。
原来她等的人从未负心。
乱葬岗,苏牧撤下了投影,看着身形已经开始虚淡的血尸,轻叹道: